
根據《東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管理辦法》(東市監規〔2025〕1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東莞市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知識產權促進類后補助項目申報工作(相關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4),具體申報事項如下:
一、項目類別
2023年度東莞市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項目(第二批)
2024年度東莞市國際商標注冊資助項目
2024年度東莞市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資助項目
2024年度東莞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擔保費資助項目(第二批)
二、申報要求
請以各項目申報指南為準。
三、申報審核流程
采用網上填寫規定格式的項目申報書和提交書面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操作如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單位登錄“企莞家”企業綜合服務平臺(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選擇意向申報的項目,點擊“申報入口”,進入系統后在“項目申報”欄目選擇對應項目,按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上傳所有申報附件材料后再點擊“提交”,完成網上申報。上傳的佐證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項材料應當掃描成一個文件,不得拆分掃描。
2、申報時間從2025年5月8日起至5月23日截止,逾期將不接受申報。為避免申報截止前系統網絡繁忙耽誤申報,申報單位請及時做好填報工作,盡早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請的不予補報。
3、線上填寫及材料上傳操作遇到技術問題時,點擊進入“常見問題解答”或加入系統技術QQ群1029751630(知識產權申報技術運維群)尋找解決方法。
(二)線上審核
各市場監管分局登錄東莞市知識產權項目申報審批系統(https://ipm.dg.cn/ipr/approve/login),于2025年6月9日前對屬地申報材料進行線上初審,初審應審查:
1、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材料不齊的立即退回并通知申報單位補齊及重新提交;
2、是否屬于對應項目申報要求的要件,不屬于的退回處理。
初審通過后提交市市場監管局審核,市市場監管局在2025年7月10日12:00前完成線上審核。
申報單位應隨時關注系統審核信息,如被退回修改,請根據審核意見及時完成修改并確認提交,未在期限內重新提交的,視為放棄申請。
(三)提交紙質材料
(1)市市場監管局線上審核通過后,系統審核狀態顯示“已辦結”的申報單位,在系統點擊“生成PDF”并下載帶編碼水印的申報書。申報書以及相關附件佐證材料須統一使用A4規格紙雙面打印,并按順序編制目錄和頁碼,加封面后膠裝裝訂成冊(請勿使用非紙類封皮和夾套、裝訂扣、裝訂條)。原則上一個申請單位的所有申報材料裝訂為一冊。
(2)申報單位于2025年7月16日前將項目紙質材料一式兩份(申報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交所屬市場監管分局蓋章推薦,于2025年7月21日17:00前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六樓612室知識產權促進科,地址:東莞市南城街道東莞大道南城段112號。未按時提交視為放棄申報。
公示
形式審查合格的申報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審核確定擬資助項目及資助額度,征求有關市直部門意見或采取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收集相關信息,并在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自然日;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提供書面材料及有效證明,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市場監管局下達項目資助通知并撥付資助資金。
(來源:Jackson跨境智多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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